一、主办单位
淮北市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淮北市残疾人联合会、淮北市文化旅游体育委员会、淮北市教育局
三、比赛时间
2017年7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比赛地点
淮北市相山区
五、参赛单位
各区、县及市特殊教育学校、市梦特儿特殊儿童拓展培训中心代表团
六、竞赛项目
1.田径:50米、100米、400米、1500米、跳远、铅球;低能力组项目:50米、立定跳远。
2.羽毛球
3.篮 球
4.沙包投准
5. 保龄球
注:上述设项如经第一次报名达不到立项标准的则取消该项目。
七、参赛办法
(一)报名人数
每个代表团人数10—15人。运动员与团部人员(含团长、副团长、教练员等)比例为3:1,其比值如有余数,可增报1人。
(二)参赛资格
1、凡年龄不低于8周岁、智商在70以下持本辖区户籍的智力残疾人均可报名。
2、运动员年龄计算截止到2017年1月1日。
3、参赛运动员须持有市级医院智商测试机构出具的智商证明。组委会在必要时对运动员智商情况进行复查。
4、参赛运动员家长或监护人必须签署《声明书》(见附件1)。
5、运动员需经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合格,并有医生签署可以参加比赛的医学证明。组委会在必要时对运动员进行身体复查。
(三)报名
1、报名时间
笫一次报名截至日期为2017年5月30日;
笫二次报名截至日期为2017年6月20日。
第一、二次报名表一式两份,(第一次报名表见附件2,第二次报名表另发)上报市残联康复宣传科。
2、报名材料
特奥运动员近期二寸免冠照片、身份证复印件、《声明书》原件、县级以上医学证明复印件、市级医院智商证明复印件、人身意外保险复印件等材料随第二次报名表一并上报市残联康复宣传科。以上相关材料原件备查。
八、竞赛办法
1、竞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各项最新竞赛规则以及中国特奥委员会审定的《2008-2010年特殊奥林匹克项目规则》。
2、每名运动员限报1个大项中的2个小项,不得兼报其他大项。
3、各项目参赛运动员在性别、年龄分组的基础上,按运动能力分成若干小组,每小组能力最强与最弱的运动员成绩相差原则不超过10%,每小组最多8人(队),最少3人(队)。
4、个人比赛项目先按预报成绩进行预赛,在预赛成绩基础上分小组进行决赛,如运动员决赛成绩与本人预赛成绩相差超过15%,将取消该运动员比赛名次。
5、个人比赛年龄分组:甲组18周岁以下(含18周岁);乙组18-30周岁(含30周岁)。
九、奖励办法
1、本届运动会不排团体名次,不设奖牌榜。
2、组委会对每组比赛前三名颁发金、银、铜牌,第4-8名颁发证书,被取消名次者,授予参与奖。
3、本届运动会设“体育道德风尚奖”。
十、经费
1、县、区要认真做好特奥运动员选拔、体检、训练、参赛工作,各代表团着装整齐,充分展示特奥运动员的精神风貌。各团参赛期间的费用自理。
2、运动会期间裁判员服装、交通、午餐补助费、志愿者补助等费用由组委会承担。
十一、其它
1、裁判员由承办单位负责安排。
2、各代表团应认真填写各项报名资料,如有错报、漏报、逾期不报,责任自负。
3、各代表团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认真加强安全教育,严格管理,防止运动会期间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十二、联系方式及联系人
淮北市残疾人联合会
联系人:刘娟娟
电话∕传真:3888363
电子邮箱:hbcl3022079@163.com
十三、本规程的修改权、解释权属承办单位。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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