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有效推进2015年惠残民生工程,进一步提高惠残民生工程实施质量,增强惠残民生工程绩效,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惠残民生工程“提质增效年”活动,实施方案制定如下。
一、开展“提质增效年”活动的必要性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保障和改善民生,以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入手,逐步解决了残疾人康复、生活救助等一系列问题,残疾人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实惠。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个别基层残联出现了松懈、敷衍、厌战情绪,影响了惠残民生工程的顺利实施。具体表现是:工作推进方面只满足于一般性的要求,仅将时间节点作为目标,缺少赶超争先意识;创新举措方面安于常态化的工作方法,满足一般性的要求,创新意识不强;督促检查方面有的流于形式,并未与工作推进形成联动,督促检查效果不明显。为此,要以开展“提质增效年”活动为载体,在项目推进方式方法、多元资金投入等方面创新工作思路,进一步提高惠残民生工程实施质量,增强惠残民生工程绩效,切实发挥惠残民生工程的社会效益,推动全市惠残民生工程再上新台阶。
二、总体要求
以惠残民生工程“提质增效”为主题,切实增强创新意识,坚持问题导向,完善工程推进机制,进一步提高惠残民生工程实施质量,增强惠残民生工程实施效果,真正把惠残民生工程建成德政工程、民心工程。
三、工作目标
围绕惠残民生工程“提质增效”这一主题,强化执政为民理念,找准推进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研究创新举措,加大工作推进力度,高质量的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保持惠残民生工程全省领先势头。
(一)推进机制要有新举措。建立网上民生信息公开制度,实行媒体公开承诺制度。补助类发放到人的项目,要抓好调查摸底、审核评议、公开公示三个重点环节,切实把对象搞准、搞实,防止虚假冒领。完善上下级、部门间定期会商机制,加强内外、左右沟通联系,形成惠残民生工程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建立约谈通报制度。
(二)创新绩效评价要有新思路。加强结果考核,对任务完成、绩效评价、日常工作等重点指标进行评分,避免简单以统计数字代替工作的具体评价。建立人大政协惠残民生工程巡视工作机制。开展第三方评价,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对部分惠残民生工程组织实施、效益发挥等情况进行评价。各县区要建立惠残民生工程特邀监督员制度,认真听取、收集特邀监督员反馈的意见建议,形成监督推动惠残民生工程实施的整体合力。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启动阶段(2015年3月13日至3月31日)
召开专题会议,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研究制定惠残民生工程“提质增效年”活动方案,进一步明确活动时间节点要求,确保活动有序开展。
(二)查找问题阶段(2015年4月1日至6月30日)
采取实地查看、召开座谈会、走访群众等形式,查找不足和薄弱环节,广泛征求残疾人对我市惠残民生工程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要深入一线督查指导,全面客观地分析惠残民生工程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查找原因,切实采取措施加以改进。
(三)整改提升阶段(2015年7月1日至11月30日)
各县区要针对存在的问题建立完善制度,创新工作方法,探索长效机制建设,及时印发实行,并通过召开经验交流会、现场观摩等方式检验工作成果,切实提升惠残民生工程实施水平,提高项目使用效益。对惠残民生工程“提质增效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于12月1日前报市残联。
五、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实施。要高度重视惠残民生工程“提质增效年”活动,作为年内的一项重点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找准切入点,细化活动方案,力戒形式主义,强力推动惠残民生工程高标准高质量实施。
(二)加强督查指导。各县区残联要加大督查督导力度,把“提质增效年”活动督查纳入每月督查范围,紧盯每个环节和时间节点,推动阶段性任务完成。各县区残联在抓好自身活动的同时,加强对基层残联的指导和督查,形成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
(三)坚持统筹兼顾。坚持把提质增效年活动和惠残民生工程推进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二者目标一致,方向相同,处理好两者的关系,要以活动促工作,以工作检查活动效果,做到两不误、双促进,“防止两张皮”。
惠残民生工程“提质增效年”活动开展情况将纳入2015年惠残民生工程年度考评。
淮北市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
2015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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