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8年预算编制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部门预算编制指导思想:
坚持以 “党的十九大”及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二)预算编制原则:
1、综合预算原则,要统一编制,统一管理,统筹安排部门和单位的预算资金和其他收支,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全面反映部门各项收支内容,不得在预算外留有收支项目。
2、保证重点原则。要合理安排各项资金,本着“一要吃饭,二要建设”的方针,先安排基本支出,后安排项目支出,先重点,急需项目,后一般项目,坚持有保有压,确保重点项目。
3、收支平衡的原则。坚持以收定支,量入为出,实事求是,量财办事,做到预算内外收支平衡,坚决杜绝赤字预算。
4、收支两条线管理的原则。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依法组织各项应缴财政收入,严格执行收缴分离,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二、编制依据和标准
(一)编制依据
(二)编制标准
1、按定额核定的公务费包括:办公费、邮寄费、电话费、通讯费、水电费、差旅费及一般会议费等,按照定额标准和核定实有人数计算,残联本级按12000元/人·年,聋儿语训中心、就业办均按8000元/人·年。
2、公务车辆共2辆、车辆运行维护费按规定35000元/年标准执行,就业办2辆为纳入国库管理非税收入预算安排。
三、淮北市残疾人联合会主要职责:
淮北市残疾人联合会履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能
(一)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要求,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二)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文化、体育、科研用品用具供应、无障碍设施和残疾预防工作。
(三)协助政府研究、制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的法制、政策、规划和计划等等。
四、市残疾人联合会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8年,市残联理事会的总体工作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建设“中国碳谷·绿金淮北”的总体部署,以超越创新为动力,以改善残疾人生存发展状况、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根本,紧紧围绕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构筑残疾人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新格局。
(一)围绕两个体系建设,促持续发展。
深入贯彻落实《淮北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着力为残疾人生存和发展提供更加稳定的制度性保障。
(二)围绕惠残民生工程,促和谐发展。
着力实施“贫困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惠残民生工程,坚持救助原则,坚持救助条件,高标准,严要求,早部署、早安排、早实施,确保又好又快、保质保量完成各项救助任务。
(三)围绕六大业务,促全面发展。
以省残联年度目标责任书为抓手,突出抓好“教育就业、康复工作、组织建设、宣传文体、维权和综合管理”等六大项残疾人工作业务。对照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的具体内容,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积极拓展惠残领域,实施百万阳光家园托养工程、无障碍设施建设工程、残疾人就业创业三年行动计划和基层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服务站)规范化建设工程,加强基层残联网络化建设,切实抓好助残扶残系列活动,着力实现“省内争一流,皖北当排头”的奋斗目标。
五、部门机构设置和人员情况: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编制数 |
人员实有数 |
在职 |
离休 |
退休 |
人数 |
比上年减少1人 |
人数 |
比上年增加 |
人数 |
比上年增加 |
合计 |
|
28 |
19 |
1 |
|
|
10 |
|
市残联本级 |
参公事业 |
10 |
9 |
|
|
|
6 |
|
市聋儿语训中心 |
财政拨款 |
10 |
7 |
1 |
|
|
4 |
|
市残疾人服务中心 |
财政拨款 |
3 |
|
|
|
|
|
|
市残疾人就业管理办 |
经费自理 |
5 |
3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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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2018年部门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一)预算拨款收入情况
1、2018年全年预算拨款收入1501.1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15.47万元,比上年减少91.17万元,主要原因是“贫困残疾人生活救助”民生工程业务转移到民政部门,配套资金减少133.54万元。非税收入为985.7万元,收支平衡。
2、2018年组织收入共计1165.2万元,比上年增加186.2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安排“机关事业单位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增加187万元。具体是:
(1)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入1100万元;
(2)房屋租赁收入15万元(房屋租赁收入为25万元/年,交建投管理,扣除调控15%和管理费及税金,建投实际返还残联可用指标为15万元);
(3)贫困聋儿抢救性康复项目收入50.2万元。
(二)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1、财政拨款支出总计 515.47万元,与2017年预算相比,减少91.17万元。
(1)基本支出257.63万元,比上年增加44.37万元。
市残联本级基本支出144.31万元,比上年增加23.99万元;市聋儿语训中心113.32万元,比上年增加20.38万元,主要是公务费定额及工资增加。
(2)项目支出257.84万元。
①机关事业单位残疾人就业保障金200万元。与上年无变化。
②贫困残疾人康复民生工程配套资金57.84万元。
比上年减少133.54万元,原因是“贫困残疾人生活救助”项目移交民政部门实施。
2、纳入国库管理非税收入支出安排情况
2018年纳入国库管理非税收入支出共计98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9万元,项目支出940.8万元, 比上增加248.33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新增残疾人就业补助资金120万元及救助贫困残疾人家庭在校学生24万元。
七、政府采购项目28.3万元:
(一)残疾人辅助设施器具26万元;
(二)贫困聋儿抢救性项目电脑购置1.3万元;
(三)发展残疾人事业专项业务费电脑购置1万元。
八、2018年没有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九、三公经费情况
项 目 |
2018年 |
2017年 |
减幅 |
预算拨款 |
其中财
政拨款 |
预算拨款 |
其中财
政拨款 |
公务接待费 |
9.6 |
1.6 |
17.5 |
|
45% |
车辆运行及维护费 |
10 |
|
13 |
|
23% |
因公出国(境)费 |
|
|
|
|
|
合计 |
19.6 |
1.6 |
30.5 |
|
38% |
十、机关运行经费55.6万元,比上年增加11.6万元,原因是公务费综合定额增加及物业管理费增加。
十一、国有资产占有2963万元,主要是房屋建筑物2397万元。
十二、名词解释:
(一)贫困残疾人康复民生工程指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及精神病药费补助项目。
(二)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是指0-6岁听力损失儿童进行听力语言训练,使其正常随班就读。
十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预算项目支出按规定设置支出绩效目标,实行部门自评或第三方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