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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工作实际,现就淮北市残疾人联合会法律顾问服务项目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参与报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淮北市残疾人联合会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2.采购单位:淮北市残疾人联合会 3.服务对象:淮北市残疾人联合会机关及所属2家事业单位 4.服务期限:3年(服务合同一年一签,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5.项目预算(最高限价):人民币16000元/年(大写:壹万陆仟元整),按有效最低价中标,总价包干,超出限价报价无效。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合法注册、有效存续的律师事务所,具备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年检合格。 2.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拟派驻专职主办律师持有有效执业证书,执业年限3年及以上,熟悉行政法律、民事法律、残疾人事业相关法律法规,有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或残联系统法律顾问服务经验者优先。 4.近三年内,律所及派驻律师无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处罚、行业处分及不良执业记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转包、分包,不接受个人执业律师报价。 三、服务主要内容及要求 1.重大决策、重大事项法律论证。对淮北市残疾人联合会重大行政决策、重点项目等重点工作提供法律咨询,必要时列席业务专题会议,出具口头或书面法律意见,开展法律风险研判。 2.法律文书、合同合法性审查。对淮北市残疾人联合会各类协议、采购合同、项目合同、拟出台规范性文件开展合法性审查,出具修改意见;常规文书原则上3个工作日内反馈审查结果。 3.涉信访、突发事件处置支持。协助研判残疾人信访、维权投诉、矛盾纠纷,为涉残群体性事件、突发事件处置提供法律方案;参与接访咨询,引导残疾人依法维权,做好诉访分离法律指引。 4.复议诉讼仲裁支持。服务期内免费代理2件本单位诉讼或仲裁案件(诉讼案件包括一审和二审算作1次);超出数量的诉讼、仲裁代理,双方另行协商收费标准。 5.法治宣传与业务培训。每年为淮北市残疾人联合会干部职工开展不少于1次法治专题培训。 6.其他交办法律事务。完成淮北市残疾人联合会交办的 其他涉法工作。 四、服务标准及响应要求 1.日常咨询工作及时响应;常规性法律事项12小时内出具初步答复意见;复杂法律事项24小时内出具初步研判意见。 2.常规文书审查3个工作日内反馈审查结果。 3.紧急涉稳、涉法突发事件随时响应,按需到场提供法律服务。 4.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对残疾人个人信息、信访资料、单位内部涉密工作信息严格保密,签订保密承诺书。 五、报价要求 1.本项目为固定总价包干,包含人工、交通、文书、培训、咨询、税费等所有相关费用,采购单位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2.报价不得高于年度最高限价16000元,高于限价视为无效报价。 3.各供应商一次性报价,不接受二次报价。 六、报价材料递交要求 1.递交材料清单(须全部加盖律所公章、密封装订) (1)报价函(固定总价) (2)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3)信用查询无失信记录截图 (4)主办律师执业证、简历、执业年限证明、相关服务业绩材料 (5)无违规违纪、无处罚记录承诺书 (6)法律服务承诺、保密承诺书 2.递交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逾期不予受理) 3.递交地点:淮北市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 4.递交方式:现场密封递交,不接收邮件、口头报价 七、评审方式 淮北市残疾人联合会成立询价评审小组,现场审查各应聘律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资格条件、报价等因素,确定服务承接单位。 八、公示与签约 评审结果将在单位内部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与中选律所签订年度法律顾问服务合同。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彭程 联系电话:0561-3051300 单位地址:淮北市相山区惠黎路16号 淮北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6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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