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省残联通知,2024年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联网认证工作截止为10月31日,无不可抗力原因不再延长联网认证时间,系统将自动关闭申报功能。请还未申报办理的用人单位及时申报,逾期未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一、联网认证对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以下简称“用人单位”),2023年度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应及时向所属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报本单位安排残疾人的就业材料。 二、联网认证时间 2024年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认证时间为2024年3月1日至10月31日,无不不可抗拒原因不延长联网认证时间。未在规定时限内认证的,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 三、联网认证方式 网上申报(全程网办):用人单位通过PC端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https://www.ahzwfw.gov.cn/)搜索“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事项,选择对应行政区域申报上年度本单位安排的残疾人就业情况。 四、联网认证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 用人单位参加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应提供以下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网上办理 用人单位注册(首次办理用户需要)、登录系统后,按系统提示填报和上传相关材料。 (1)在职残疾职工劳动合同; (2)残疾职工上年度养老保险缴费记录凭证; (3)残疾职工上年度医疗保险缴费记录凭证; (4)用人单位上年度通过金融机构向残疾职工支付工资的流水明细; (5)残疾人有效证件; 五、相关说明 1.用人单位申报通过后,可在承诺办结日前随时登录年审系统,获取告知信息、了解办理状态。已办结的,可以下载打印电子认定书。 2.用人单位可向各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咨询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认证的相关事宜; 业务咨询电话:周保运0561-3882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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