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烈山区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项目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开展。8月3日,区残联与淮北暖万家居家养老服务有限公司签订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采购合同。 合同明确了本年度烈山区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项目计划为有托养服务需求的100名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提供服务。同时明确说明了合同金额;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方式、内容及要求;规定了合同终止、资金拨付、评估结算、违约处理、纠纷处理等条款。区残联副理事长赵红与服务机构负责人审核无误后在合同上签字、盖章。 合同的签订进一步明确了双方的责任义务,确保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的顺利进行。下一步,区残联紧紧围绕“阳光家园计划”,扎实推进残疾人托养工作,同步做好全国残疾人托养服务管理系统数据实名制录入工作,督导第三方服务机构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切实在增进民生福祉、提升残疾人群众获得感上强化担当,有所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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