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杜集区惠残民生工程贫困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项目申报工作开始,全区城乡贫困精神残疾人本人或其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残联提出申请,填写《贫困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审批表》,同时出具以下证明材料:残疾人证(精神残疾类别);低保证或县级(含)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贫困证明;精神病门诊或住院治疗病历等证明材料;其中应有当年或上一年度的诊疗记录。往年救助过的对象须提供超过1000元的购药发票,增补对象不受限制。各镇残联对补助对象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区残联审批后报区财政部门复核。2014年每人提供1000元的药费补助。财政部门将补助资金打卡发放至个人账户,并注明“残补”。4月中旬申报结束,5月份药费补助打卡发放。
根据市里分配任务,2014年杜集区为350名贫困精神残疾人发放药费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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