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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市烈山区残联认真做好贫困精神病人医药费补助工作
【字体大小: 】  【发布日期:2014年4月24日】  【文章来源:烈山区残联】  【浏览次数:7211次】

为进一步改善贫困精神残疾人的基本医疗康复状况,使其得到及时治疗,促进康复,减轻家庭负担,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淮北市烈山区残联认真领会市残联会议精神,对拥有本乡镇、办事处内户籍并持有二代残疾人证(精神残疾类别) 、低保证或乡村出具贫困证明的精神残疾人分别实施申报工作。申报具体条件:

(一)残疾人证(精神残疾类别)、低保证或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贫困证明。

(二)精神疾病门诊诊治或住院治疗病历、诊断证明等材料。

(三)上年度或本年度的医药发票不少于1000元。

淮北市烈山区残联通过实施贫困精神病人医药费补助的民生工程,缓解了贫困精神病人的生活压力,同时也点燃了他们生活的希望。目前符合重度贫困精神病人药费补助的有350人,每人将获得1000元药费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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