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服务辖区残疾人,及时准确地为残疾人提供优质高效的办证服务,烈山区残联巧用“加减乘除”推进残疾人证管理工作。 区残联在提升办证业务能力水平上做“加法”。区残联充分认识残疾人证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组织残疾人工作者学习《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残疾人证 “跨省通办”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0〕35号)、《安徽省残疾人证发放与管理办法(修订版)》(皖残联﹝2018﹞71号)(以下简称《办法》)文件精神,剖析残疾人证发放的程序、规定和要求。同时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政策宣传,让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发证管理和监督,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区残联在优化缩减证件办理程序上做“减法”。区残联通过印制政策明白纸,告知辖区群众残疾人证新办、换领、迁移、注销的办事流程,各类别残疾人证办理所需的材料,有效的避免了因信息掌握不全面、资料准备不齐全导致的“多跑腿、重复跑、盲目跑”;2019年起将残疾人证申请的权限下放至镇(办事处),身体障碍患者可以就近就便申请办理;2021年,区残联启动残疾人证“跨省通办”业务,破解“多地跑”“折返跑”等残疾人面临的难点堵点问题。同时结合本地实际,实施以镇(办事处)为单位巡回下乡、进村、入户为行动不便的身体障碍患者上门办证,现场评定;证件办理完成,镇(办事处)及时领取证件并通过村(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发放到残疾人手中,为残疾人提供了实实在在的方便。 区残联在形成证件办理工作合力上做“乘法”。区残联制定残疾人证管理制度,从证件办理、换发、残损换新、证件变更、迁移明确村(社区)、镇(办)、区残联的工作职责,三级联动,各司其职,形成残疾人证管理的合力。区残联认真开展残疾人证“跨省通办”,与异地残联系统“线上沟通”为身体障碍患者就近提供服务,提升了证件办理的便捷度。 区残联在提升证件管理作风建设上做“除法”。区残联对照《办法》要求的残疾人证核发、评定的程序和标准,教育引导办证人员提升作风建设,增强纪律规矩责任和法治意识,持续转变作风,勇于担当作为,自觉遵守发证管理的各项规定,维护发证工作的严肃性。坚持做到保质、高效办理,按照评定结果核发,不向不符合残疾标准的人发放残疾人证、不泄露残疾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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