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助对象 (一)残疾学生。在校随班就读的残疾学生,包括九年义务教育、高中、中职、高等教育阶段; (二)困难家庭残疾人子女。在校就读的困难家庭(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残疾人子女,包括九年义务教育、高中、中职阶段; (三)资助对象入学前为本市户籍。 二、资助标准 (一)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困难家庭残疾人子女每人每学年500元; (二)高中阶段:残疾学生、困难家庭残疾人子女每人每学年1000元; (三)中职阶段:残疾学生每人每学年1500元,困难家庭残疾人子女每人每学年1000元,就读安徽省特殊教育中专学校残疾学生每人每学年3000元。 (四)高等教育阶段:全日制在校残疾大学生(含大专、本科)每人每学年2500元,研究生每人每学年3500元;成人高等教育残疾毕业学生(含自考生)在取得相应学历证书后按照本专科生4000元和研究生5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资助;同等学历只资助一次;先取得成人高等教育(含自学考试)专科、本科学历后继续高一级学历深造并取得学历证书的再一次性资助1000元。 三、申请方式 残疾人教育资助每年8-9月申请,申请一次发放一个学年。由本人或监护人向户籍所在村(社区)提出申请,提交相应材料。具体可咨询当地村(社区)或户籍地县(区)残联。 四、咨询电话 濉溪县残联:6888362 相山区残联:3028296、3028405 烈山区残联:4686397 杜集区残联:3096139、3096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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