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山区残联召开警示教育大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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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工作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落实省、市、区委“一改两为”会议精神,根据中共烈山区委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开展“以案为鉴、改进作风”专题警示教育实施方案》文件要求,7月25日上午,区残联理事长张红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召开警示教育大会。 会上,张红带领残联机关党员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学习市纪委监委通报文件以及区纪委《关于严禁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规操办“升学宴”“谢师宴”的通知》文件精神。 会议要求残联党员干部以通报的问题为镜鉴,联系工作实际,增强“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政治定力,认真落实省、市、区委关于作风建设的要求,杜绝急功近利的短视心态,杜绝弄虚作假的问题产生,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脚踏实地转变工作作风,聚焦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托养、无障碍改造、生活保障、信访维权等重点工作,采取实实在在的行动,持续用力为残疾人办实事,办好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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