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残疾人证是认定残疾人及其残疾类别、残疾等级的合法凭证,是残疾人依法享有国家和地方政府优惠政策的依据,烈山区残联高度重视残疾人证的发放与管理,严格落实残疾人证管理主体地位,精准施测,做好逾期和临期证件的换发工作,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市残联《关于进一步规范残疾人证管理工作的通知》(淮残联﹝2022﹞4号)文件精神,区残联加强组织领导,将逾期和临期需要换发残疾人证的残疾人信息整理成工作台账,充分发挥残疾人专职委员作用,及时上门摸清残疾人的基本状况,对台账内残疾人逐一排查,逐一提醒,发放“换证”告知单,残疾人愿意换证的按时间节点及时换发,残疾人不愿意换证的由本人或者家人签署告知单,告知后6个月内仍未换发的残疾人证予以注销;对于空挂户、失联人员,专职委员签字并盖社区章后予以注销;对于户口转走的注明转入地址,统一调出;对于行动不便的残疾人,区残联联系专家“上门评定”;对于其他特殊原因无法换发,区残联采取灵活方式跟踪解决。规范管理,精准服务,帮助残疾人及时换发残疾人证,确保惠残助残政策落实到位。 同时,区残联注重加强宣传,充分利用网络、短信、微信群、政府信息公开等平台,加强残疾人证管理和发放的政策解读和宣传,进一步残疾人朋友的临期换证意识和残疾人证发放与管理的政策知晓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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