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改善困难残疾人医疗康复状况,着力提高困难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水平,烈山区残联积极开展贫困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项目,努力提升受助对象对项目以及残联服务的满意度,主要做到: 一是摸清问题差距,提前部署启动。12月31日,烈山区残联召开民生工作务虚会,总结2019年贫困残疾人康复民生工程实施成效、存在问题,同时借鉴其他地区的优秀经验,结合自身实际,创新工作方法,明确2020年工作思路。同时组织镇办残联召开2020年度民生工程启动会,部署安排摸底贫困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项目受助对象。 二是开展多样宣传,确保精准康复。烈山区残联印发政策宣传彩页,通过入户帮扶贫困户、政务公开网络平台政策解读、在残疾人康复群发布惠残助残信息、在“爱耳日”等特别节日开展线上宣传等方式,努力做到宣传不留死角,救助不漏一人,确保康复救助精准。 三是制定康复计划,规范实施程序。烈山区残联根据《贫困残疾人康复实施办法》(皖残联〔2020〕10 号)、《2020年残疾人康复救助民生工程和精准康复服务月度工作计划》(淮残联办〔2020〕5号),制定《烈山区2020年残疾人康复救助民生工程和精准康复服务月度工作计划》,确定每一阶段的目标任务。烈山区2020年度贫困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项目任务数350名,通过制定康复计划,保障项目实施程序化、规范化,保障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 四是制定审批程序,规范审批手续。烈山区残联《贫困残疾人康复实施办法》,制定贫困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救助对象的审批程序,补助对象基础信息和补助情况应及时录入“残疾人精准康复系统”。对新增需求的补助对象,发放《贫困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审批表》,按时保质对救助对象实行年度复合审批,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者给予书面告知。对2019年度受助对象进行年审,对不符合救助条件的及时调整。 五是设置转账核算,保证专款专用。贫困残疾人康复项目资金设置专账核算,项目配套区级资金及时纳入年初预算管理。按照每人每年1000元的标准补助,在审核完成后及时汇总补助名单,并将资金发放申请报送至财政部门将补助资金打卡发放至补助对象在金融机构开设的银行账户并标明“残补”。保障用好、管好项目资金,确保专款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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