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提高残联遵规守纪的思想意识,加强队伍建设,强化党员责任意识。9月13日下午,烈山区残联组织全体人员专题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会上,党支部书记、理事长王桂芬首先详细宣读了《条例》,接着结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六个方面典型案件,对新旧《条例》的增加、删减、修改部分和新《条例》的特点亮点作了辅导发言。
王理事长指出,全体人员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区工作部署,做到守纪律、讲规矩、知敬畏、存戒惧,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王理强调要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要纳入理论学习计划和支部学习内容,做到领导带头学、党员集中学+分散学,并撰写心得体会,进一步学深悟透;要整体把握、深刻理解《条例》内涵,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要强化全面履职意识,积极探索执纪监督的新方式新方法,以更高标准、更严格的要求加强自身建设;要坚守职责定位、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将有关精神融入到实际工作中;要以坚定的决心,更大的力度,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
通过此次学习,使全体工作人员加深了对新条例认识理解。大家纷纷表示,要以此次培训为契机,充分认识新修订《条例》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时刻用党的纪律严格要求和约束自己,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切实增强学习贯彻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并且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常态化学习,全面掌握和吃透新《条例》精髓,在学中干、在干中学,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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