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智力精神和肢体重度贫困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救助对象资金于8月17日正式打卡发放。打卡发放之后本周区残联安排镇办开始回访,询问受助残疾人是否拿到救助资金。
托养服务对象及条件:
(一)我市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无生活自理能力的智力、精神和肢体重度残疾人。
(二)处于就业年龄段(18至60周岁)。
(三)家庭贫困。处于低保边缘的“三类”贫困重度残疾人优先。
在经过符合条件的个人申请、村委会初审、乡镇审核、区审核后完满完成居家托养工作。2015年烈山区残联共向196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发放了每人1000元的救助资金,帮助这些贫困残疾人解决生活困难,看到生活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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