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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首次对高中阶段贫困残疾学生实施救助
【字体大小: 】  【发布日期:2016年7月28日】  【文章来源:淮北市残疾人联合会】  【浏览次数:61329次】

我市九年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贫困残疾学生救助工作已经启动,其中对高中阶段学生的救助为首次开展,全部救助人数为318人,救助金额18.3万元。
  按照安排,实施救助的对象为具有我市城乡常住户口,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并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和高中(中职)阶段20162017学年随班就读的贫困残疾学生。救助标准为义务教育阶段每人每学年500元;高中(中职)阶段每人每学年1000元。
   915日前,符合救助条件的残疾人监护人可携带户口本首页、残疾学生本人页,残疾人证,低保证(贫困证明),到所在村(社区)提出申请。经村(社区)初审、镇(办)残联审核、县(区)残联审批后确定人选,1115日前全部补贴资金打卡发放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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