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28日下午,市政府副秘书长李峰在市政府主持召开《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协调会,会议听取了市残联关于《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的汇报,并就有关问题进行认真讨论。

会议指出,《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全面贯彻了《国务院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8〕20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皖政〔2018〕84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保障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需求,实现残疾儿童“人人享有康复服务”,使残疾儿童家庭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将提供制度性保障。
会议强调,市直相关部门和县、区人民政府要加强配合,密切协作,合力推动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加强政策宣传,坚持公开公正,恪守廉洁纪律,使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化、常态化,确保把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坐实做好。
市残联负责人代万里,副理事长马俊辉及县、区政府分管领导、市直相关单位负责同志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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