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安徽省第七届残疾人运动会竞赛
规程总则》的通知
各县、区残联,各体育训练机构:
现将《关于印发<安徽省第七届残疾人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的通知》(皖残联〔2018〕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做好本辖区残疾人运动员报名工作,市残联将在你们报名的基础上进行选拔,请各单位于2018年2月27日将参赛报名汇总表(见附表)报送市残联。
联系人:市残联康复宣传科 陈文雯 3888363
2018年1月29日
安徽省第七届残疾人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
一、主办单位:安徽省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安徽省残疾人联合会
安徽省体育局
蚌埠市人民政府
二、比赛时间:2018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比赛地点:蚌埠市
四、参赛单位:各市及省直管县代表团
五、竞赛项目
田径、游泳、乒乓球、举重、射击、羽毛球、飞镖、象棋、围棋、盲人门球、聋人篮球
各残疾类别设项如下:
肢体残疾:田径、游泳、乒乓球、举重、射击、羽毛球、飞镖、象棋、围棋
视力残疾:田径、游泳、乒乓球、象棋、盲人门球
听力残疾:田径、游泳、乒乓球、羽毛球、象棋、围棋、聋人篮球、飞镖
六、参赛资格
(一)非代表外省(市、区)注册的安徽籍运动员。
(二)各代表团所报运动员均属本市户籍(或是在本地培养满6个月的,且与户籍所在市签有协议并经资审委同意的运动员)。
(三)参赛运动员必须符合中国残奥委、中国聋人体协各项目最新比赛规则及分级手册中规定的最低分级标准。
(四)经县级以上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状况适合参加所报项目的比赛。同时,须为参赛运动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五)运动员年龄不得超过55周岁(全国前三名除外),年龄计算截止于赛事报到之日。
七、参赛办法
(一)每单位限报一个代表团(承办单位可报两个代表团)。市代表团运动员总数为30人,县代表团运动员总数为10人。其中,聋人篮球、盲人门球集体项目运动员人数不在限制内。
(二)个人项目听力残疾运动员每团不得超过6人(蚌埠市聋人乒乓球训练基地运动员除外)。
(三)除各代表团团长1人、副团长2人外,其他工作人员与运动员的比例为1:3,其比值如有余数,可增报1人;各代表团每3名重残运动员(盲人B1级;田径F11、F51、F52、F53;游泳S1、S2、S3、S11;乒乓球TT1、TT2),可另增报1名护理人员。
(四)每个运动员限报1个大项,不得兼项,每大项内限报3个小项(接力项目除外)。
(五)各项目有两单位3名运动员(3队)报名即可立项。
(六)各代表团(运动队)可冠名参赛。
八、竞赛办法
(一)本次运动会执行中国残奥委员会、中国聋人体育协会审定的残疾人各单项最新竞赛规则。
(二)在第二次报名后,根据报名情况确定正式立项项目。
(三)运动员到达赛区后,参赛级别一经确认,无故不参加比赛者,将取消后续项目的比赛资格和已取得的成绩。
(四)运动员分级后,经确认的级别与原报名级别有变化者,则按经确认的级别编入所报项目;如所报项目不能立项,则合并到较轻一级别的比赛。
九、名次录取与设奖
(一)各项目7人以上(含7人)录取前六名,6人以下(含6人)减一录取。
(二)获得前三名的运动员颁发金、银、铜牌及奖励证书;获得其他名次者颁发奖励证书。
(三)设“优秀组织奖”和“体育道德风尚奖”。(办法另行通知)。
十、技术代表、裁判长、仲裁、裁判员、分级员
(一)技术代表、裁判长由承办单位委派。
(二)组委会仲裁、竞委会仲裁,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共同派员组成。
(三)裁判员、分级员由承办单位负责安排。
十一、反兴奋剂工作
严禁违反《反兴奋剂条例》、《反兴奋剂管理办法》和《体育运动中兴奋剂管制通则》,以任何形式和任何借口使用兴奋剂。出现兴奋剂问题,一旦查实,取消运动员(或所在队伍)的比赛成绩,并取消其所在代表团“优秀组织奖”和“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资格。
十二、费用
(一)各代表团在规定人数内的人员,赛会期间食宿费由组委会承担,往返差旅费各代表团自理。
(二)超编人员、提前抵达或推迟离会的人员,食宿费按当地实际消费费用交纳。
(三)技术代表、仲裁、裁判员、分级员的差旅费、赛会期间的食宿费由组委会承担。
十三、报名时间
第一次报名:2018年3月20日前;
第二次报名:2018年5月20日前;
二次报名后,主办单位将公布立项情况,如不能立项,则允许参赛单位在本大项内调换运动员一次,调换的运动员须符合相关注册规定。
十四、各代表团团旗
各代表团自备团旗,颜色自定,规格2×3米,除标明规程规定的参加单位外,不得出现其他标志。
十五、联系方式及联系人
省残联体训中心联系人: 叶 欢 曹 鑫
电话/传真:(0551)62533595 62533577
蚌埠市残联联系人:徐大年
电话:(0552)3822261 13855277728
十六、本规程的修改权、解释权属安徽省残疾人联合会、安徽省体育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