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改善困难残疾人基本医疗康复状况,着力提高困难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水平,烈山区残联积极开展精神病人药费补助项目工作总结,努力提升受助对象对项目以及残联服务的满意度,主要做到: 一是制定康复方案,规范实施程序。烈山区残联根据《淮北市2019年贫困残疾人康复实施方案的通知》(淮残联〔2019〕20号)制定《烈山区2019年贫困残疾人康复实施方案》,确定目标任务、补助标准、项目管理、实施要求,保证项目实施程序化、规范化。 二是制定审批程序,规范审批手续。烈山区残联制定贫困残疾人康复精神病人药费补助救助对象的审批程序,借助民生工程软件对救助对象实施动态管理,按时保质对救助对象实行年度复合审批,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者给予书面告知。 三是设置转账核算,保证专款专用。贫困残疾人康复项目资金设置专账核算,做到专款专用,项目应配套区级资金及时纳入年初预算管理,在贫困残疾人康复精神病人药费补助资金拨付过程中实行打卡发放,并注明“残补”。2019年度,烈山区承担精神病人药费补助任务数350人,实际完成467人,拨付资金46.7万元。 四是制定回访计划,确保回访实效。烈山区残联积极制定2019年精神病人药费补助受助对象回访计划,通过入户回访、电话回访、微信回访等方式落实回访工作,增加回访次数,确保回访实效。入户回访受助对象,确保补助资金到位及时,并注明“残补”。与此同时,借助残疾人专职委员与群众距离近的优势,开展项目回访,确保回访全覆盖,救助资金真落实。 五是明确存在问题,认真落实解决。在工作开展中,听取受助对象及其家属的建议和意见,将存在问题记入档案,及时跟进解决。同时询问受助对象对贫困残疾人康复民生工程的满意度,有针对性的开展民生工程宣传,为2020年度民生工作的开展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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