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残联: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根据《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做好残疾人就业和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残联明电〔2020〕1号)文件精神,加强《关于扶持残疾人就业创业的实施方案》(淮残联〔2019〕13号)的落实,进一步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减少疫情带来的影响,有序推动残疾人和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各类企业复工复产,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现做出如下通知。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认识做好残疾人就业创业工作是保障和改善残疾人基本生活的重要基础,树立起“越是特殊时期越要服务好残疾人”的理念,进一步落实残疾人精准服务和关心照料,助推残疾人脱贫奔康。 二、稳定残疾人就业岗位 1、密切关注辖区内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小微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坚持不裁员的,且与残疾人签订12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的,根据安置残疾人数按1000元/月·人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稳岗补贴,补贴周期为3个月。 2、对2020年2月至疫情解除前新招用残疾人的企业,签订12个月以上的劳动合同或协议的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补贴;对超比例安置的残疾人用工单位,按每超1名残疾人给予3000元一次性奖励。 三、推进残疾人就业帮扶 3、对曾在本地就业疫情防控期间未能正常复工的残疾人,根据就业期间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按照本地上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的50%给予3个月的一次性生活补贴。 4、对残疾人个人创业中具有经营场所且为租用私有产权的小微企业、门面店等,根据有效房屋租赁合同(协议),享受2个月的一次性房租补贴,每月按月租金的50%的标准给予补助。 5、对于创办生产加工类、经营服务类企业的残疾人,根据疫情影响的程度,给予3000-10000元的一次性补贴扶持。 6、对于从事禽类养殖和大棚蔬菜种植的残疾人。根据疫情影响程度及种养殖规模进行帮扶补贴。禽类养殖户按3000-10000元给予一次性补贴;大棚蔬菜种植户,对每个大棚给予1000元的一次性补贴。对于新增扶持的,给予本年度应扶持标准同等额度的一次性补贴。 7、上述补贴扶持政策不可重复享受,对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可增幅100%发放一次性补贴。 四、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 及时掌握并主动反映因疫情造成的残疾人家庭基本生活困难情况,深入了解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家庭子女教育方面存在的问题,协调教育部门帮助解决困难;尤其关注建档立卡残疾人在就业方面受到的影响并根据实际情况予以扶持;要加强与民政部门沟通协商,将疫情期间家庭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残疾人及时纳入临时救助范围;对因监护缺失及托养服务机构暂时关闭等因素导致家庭照护困难的残疾人,要及时向地方党委、政府报告并帮助协调相应的照护服务,协调乡镇(街道、园区)、村(居)民委员会落实临时照护责任。 五、资金来源 县区残联为落实各项补贴政策的责任单位,补贴资金从就业及扶贫等资金中列支,优先使用本年度省级资金和往年结余资金。 六、工作要求 1、积极落实《淮北市残疾人就业及教育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淮残联〔2019〕21号),严格资金的管理与监督。及时调整各项补贴项目的实施时间,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残疾人,做到应助尽助,力争上半年资金发放到位。 2、对于受疫情影响情况较重的困难残疾人,尤其是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在就业创业资金扶持的基础上,可结合每年度最困难残疾人和最优秀残疾人的评选工作,发放相关补助,减轻残疾人家庭受到的损失。 3、上述有关补贴类政策执行期限为疫情防控期间,申请补贴应填写《疫情期间残疾人就业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1),申请时限为疫情防控解除后1个月内有效,各项补贴政策落实后及时报送《疫情期间残疾人就业创业补贴情况汇总表》(附件2) 联 系 人:彭 程 联系电话:3888362 电子邮箱:915936473@qq.com 淮北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0年3月19日
附件1: 疫情期间残疾人就业创业补贴申请表 残疾人姓名 |
| 残疾类别 |
| 残疾证号 |
| 企业名称 |
| 法人代表 |
| 身份证号 |
| 申请补贴对象 | 申请补贴内容 | 个人 | □生活补贴 | □房租补贴 | □种养殖(植)补贴 | 企业 | □稳岗补贴 | □新招录残疾人补贴 | □超比例安置补贴 | □残疾人创办生产加工类、经营服务类企业补贴 | 受影响情况说明: (由申请人填写) |
| 镇(街道、园区)残联审核意见: | 负责人: 签 章: 年 月 日 | 县(区)残联 审批意见: | 负责人: 签 章 年 月 日 | 补贴金额: (由县区残联审批后填写) |
附件2: 疫情期间残疾人就业创业补贴情况汇总表 补贴类型 所属 县区 | 个人 | 企业 | 生活补贴 | 房租补贴 | 种养殖(植)补贴 | 稳岗补贴 | 新招录残疾人 补 贴 | 超比例安置 补 贴 | 残疾创办企业类补 贴 | 人数 | 资金 | 人数 | 资金 | 人数 | 资金 | 人数 | 资金 | 人数 | 资金 | 人数 | 资金 | 人数 | 资金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 填报人: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