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区残联:
为贯彻落实《关于我省“十二五”贫困成年人听力残疾人(助听器)康复项目增采产品验配工作安排的通知》(皖康复办〔2016〕5号)文件精神,现实施2016年首批贫困成年听力残疾人康复项目助听器验配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配任务
为我市15名贫困成人听力残疾人免费配戴助听器,包括提供助听器、电池、首次耳膜制作及验配。县区验配任务分配如下:相山区、杜集区、烈山区各5名。
二、资助条件和申报材料
受助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听力损失达到听力残疾标准,无助听器适配禁忌,有配戴助听器意愿的;
2、家庭经济困难;
3、对就学、就业阶段的听力残疾人优先救助。
受助人申报材料:
1、受助对象的听力残疾证;
2、社区出具的贫困证明;
3、县、区残联上报《贫困成年听力残疾人(助听器)康复项目申请与审批表》。
三、资助标准
为贫困成人听力残疾人每人一次性资助数字式助听器1只、电池50块,并提供硬耳膜制作及验配服务费300元(此款拨到定点验配机构)。
四、职责分工
1、市残联:负责项目的具体组织实施与管理。
2、区残联:负责对本辖区救助对象的筛选、审定受助人,并做好项目公示。
3、市人民医院(定点验配机构):做好受助人听力检测、助听器验配与调式、耳膜制作、电池发放;建立受助人档案,按要求填写并向市残联上报信息。
五、工作步骤
1、申请(5月1日-20日):申请人携带身份证复印件和相关贫困证明材料自愿提出申请,填写《贫困成年听力残疾人(助听器)康复项目申请与审批表》(附表1)提交基层残联。
2、审批(5月20日-25日):县区残联对《贫困成年听力残疾人(助听器)康复项目申请与审批表》进行严格审核,对审批通过名单及相关信息进行为期7天公示,公示无异议确定受助人,并将受助人员汇总表上报市残联(附表2)。
3、验配(6月1日-10日):县区通知受助人凭着《贫困成年听力残疾人(助听器)康复项目申请与审批表》到市人民医院接受耳膜制作和助听器验配服务;验配结束后市人民医院为每位受助人建立听力服务档案,并填写《贫困成年听力残疾人(助听器)康复项目验配登记表》(附表3)和《贫困成年听力残疾人(助听器)康复项目救助卡》,并由受助人签字确认;一年内对受助人进行至少1次助听器效果评估与调式。(市人民医院夏敏 13856165886)
4、回访(6月底):市、县区残联采取入户或电话随访的方式对受助人进行回访,并做好跟踪服务工作。
5、数据上报与录入(6月25日前):由定点验配机构统一将救助人员信息录入《残疾人事业专项彩票公益金项目数据库管理系统》。6月30日前市残联向省康复中心上报《贫困成年人听力残疾人(助听器)康复项目助听器验配表》。
六、工作要求
1、做好档案资料的保存工作。市县区残联和市人民医院在做好各自工作的同时要保存好受助人的项目档案。县区残联保存资料:受助人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贫困证明材料和《贫困成年听力残疾人(助听器)康复项目申请与审批表》;市残联保存资料:贫困成年听力残疾人(助听器)康复项目受助人员汇总表》;市人民医院保存资料:《贫困成年听力残疾人(助听器)康复项目申请与审批表》、《贫困成年听力残疾人(助听器)康复项目验配登记表》、《贫困成年听力残疾人(助听器)康复项目救助卡》。县区残联和市人民医院在填写相关的信息时要认真仔细,不得缺项、漏项,特别是联系方式要准确,必要时可多留几个联系电话,要以完备的档案和准确信息迎接上级部门的检查、评估、验收。
2、严把审批手续。县区残联要严格按照项目救助条件筛选审批救助对象,通过救助项目的落实能正真起到帮助有需求的听力残疾人。
3、要做好宣传工作。相关单位在实施的过程中要注重对项目内容和实施效果开展宣传,营造良好的助残扶残的社会氛围。
附表:
1、《贫困成年听力残疾人(助听器)康复项目申请与审批表》
2、《贫困成年听力残疾人(助听器)康复项目受助人员汇总表》
3、《贫困成年听力残疾人(助听器)康复项目验配登记表》
2016年5月4日
抄送:淮北市人民医院
附表1
贫困成年听力残疾人(助听器)康复项目申请与审批表
申请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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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 男 □女 |
出生日期 |
年 月 日 |
民 族 |
□ 汉族 □少数民族 |
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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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宅电 |
手机 |
家庭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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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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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力损失情况 |
左耳 dB HL |
右耳 dB HL |
家庭经济状况 |
□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
□当地政府有关部门认定的低收入或贫困家庭 |
享受医疗保险
情况 |
□ 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 □享受农村合作医疗
□享受医疗救助 □享受其它医疗保险 □无医疗保险 |
本人申请 |
申请人:
年 月 日 |
居(村)委会意见 |
审核人:
公 章
年 月 日 |
乡镇、街道残联
审批意见 |
审核人:
公 章
年 月 日 |
县、区残联
审批意见 |
审核人:
公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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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本表一式二份,一份由县区残联留存,一份由市人民医院留存。
附表2
贫困成年听力残疾人(助听器)康复项目受助人员汇总表
(县、区)残联(盖章) 填报日期:
编号 |
受助人
姓名 |
性别 |
出生
年月 |
受助人身份证号码
(18位) |
联系电话 |
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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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签字: 填表人:
备注:此表由县区残联填写。
附表3
贫困成年听力残疾人(助听器)康复项目助听器验配登记表
市(自治区、直辖市)残联(盖章) 负责人签章: 审核人: 填报日期:
编号 |
受助人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出生
年月 |
受助人身份证号码
(18位) |
接受救助情况 |
定点验配机构名称 |
受助人 |
助听器
1只 |
硬耳模
1
只 |
电池
50块 |
是否验配 |
联系
电话 |
通讯
地址 |
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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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区残联(盖章) 负责人签字: 填表人: 填报日期:
备注:1、“接受救助情况”中各项均填写:是、否。
2、此表由市人民医院填写,一式三份,一份由市人民医院留存,一份报市残联,一份上报省残联聋儿康复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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